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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意大利同各行省之间的经济矛盾威胁着意大利的经济繁荣,特别是威胁着意大利中产阶级的经济繁荣,但其危害尚不止此。这种发展是全国处于紧张状态。古代世界从来不曾遭受过食物尤其是谷物)生产过剩的危害。希腊意大利甚至小亚细亚都依靠那些大量生产谷物之邦来供应粮食;希腊和小亚细亚由南俄罗斯供应虑大利则由西西里.班牙、阿非利加和埃及供应。东西两方之推广葡萄树和橄榄树的种植,不仅意味着意大利的经济遭受损害取而且也会引起整个帝国的谷物荒。当然,罗马城还是安保无虞的。有来自埃及的谷物,还有来自西西里和阿非利加的皇家田地与公共田地上的谷物,高卢和西班牙也要送来一些,这都是佃户缴纳的地租,这些租谷使京城里的无产者和宫廷得到充足的粮食供应。此外,皇帝们采取了某些预防措施来保证罗马城一切居民得到足够的粮食供应,其措施是使罗马城的居民对一些产谷行省的产品有优先取得之权,换言之,就是规定埃及出口的谷物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输往罗马城以外任何地区。

但是戈帝国各城市依靠外来谷物为生者甚多,罗马城不过是其中之一而已。我们已经提到过希腊和小亚细亚的城市。这两处不能依靠南俄罗斯进口粮食为生,因为南俄罗斯的粮食产量日见低落,而且该地所产的谷物绝大部分要供应帝国驻在东方的军队。因此,东西两方葡萄酒和橄榄油的生产过剩意味着东方有长久之忧。饥僮之魔现在不断地在希腊城市前面飞翔:读者们会联想起圣约翰启示录中的生动描写,在皮西迪亚的安蒂奥克发现一件公元93年的拉丁文碑文,证明启示录所描写的是小亚细亚的一次广泛的饥荒罗马政府不能坐视东方各省陷于饥僮而不顾。普鲁萨的迪约曾描写过韦斯帕西安时期普鲁萨地方的无产者的暴动,这类暴动是一种严重的威胁。

因此,皇帝们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奖励谷物生产和限制葡萄酒与橄榄油的生产。关于这些措施,我们知道得太少。从一件偶然的告示中可以看出韦斯帕西安曾力图间接鼓励亚细亚的谷物生产。契比腊地方有一块公元73年的碑,碑文中说的是一个有钱的施主指定把他赠给该城的钱投之于殖谷之地=同时指示应将此事禀报皇帝和元老院。我们不能不认为这篇碑文证实了元老院和皇帝方面至少是鼓励小亚细亚诸城市最好把它们所得的指赠基金投之于殖谷之地,否则似乎无法解释这篇碑文。此外,皇帝们还用强力干涉来禁止饥荒期间的投机倒把行为。在上文刚提到的那件安蒂奧克的碑文中,说到多米戚安手下的一位总督采取了严厉的措施.甚至可说是强硬的措施(使我们想起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欧洲各国所采取的类似的办法)来禁止诸如此类的行为,并保证该城得到比较价廉的谷物供应。

无论如何,大家都知道多米戚安曾颁布了一项普遍施行的敕令来鼓励外省种植谷物和援助意大利的葡萄酒生产者。按照这项敕令,无论意大利或外省都不得再开辟任何新葡萄园。而且,现有的葡萄园有半数要毁掉。我们知道,这个措施没有完全贯彻执行。小亚细亚为此事派了一个专使团,由著名的演说家斯科佩利亚努斯率领。这个使团保全了本省的葡萄园,也许还救了整个东方的葡萄园。还有,至少高卢南部和西班牙南部(纳尔博嫩西斯省与贝提卡省)的葡萄园大概终于保全下来了。我们知道上面这些地区的葡萄酒向外输出未受阻碍。

但是,如果说多米戚安的措施完全流产则亦言之过甚。这项措施在阿非利加是肯定雷厉风行过的滾在多瑙河流域诸行省、高卢中部和北部、西班牙部分地区也在一定程度上厉行过。后来普罗布斯废止了这项敕令(大约在二百年后),才准许多瑙河地区、高卢和西班牙种植葡萄,甚至准许从未种过葡萄的不列颠也可以种植葡萄,这一点可以证明上述情况是事实。此外,在阿非利加,有名的<曼契亚法〉(多米戚安时或图拉真时)规定只许在废掉旧葡萄园时才能开辟新葡萄园以代替旧园;而另外一项阿德里安时代的法令谈到利用生荒地和熟荒地来栽种各种作物,却毫未提到葡萄。

对于意大利的橄榄油生产,未曾采取任何类似的保护措施。相反地,对于达尔马提亚沿海.西班牙和阿非利加等地却予以扩大橄榄油生产的自由,我们知道,这些地方都渐渐变成了帝国中这一行业的主要中心。阿德里安在阿非利加颁布了专为该地区施行的利用生荒地和熟荒地的法令,从这些法令可以看出橄榄油生产在阿非利加的重要性,并可以看出皇帝们极力想把该邦变成橄榄林之乡;而考古发掘又证明阿非利加的西南部在二.三世纪时无论沿海或内地都是连绵若干里不断的大橄榄林,这一事实也可以证明上面所谈的情况。

多米戚安的保护措施挽救了意大利的葡萄种植业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起了挽救作用。但这些措施并未能挽救整个意大利的先进农业和推行先进农业的中产阶级地主。在一世纪末的危机中夕中产阶级是最先受难者。工商业没有得到皇帝们的保护,日见凋敝,从而加速了这个阶级的破产。此外,科学农业所依仗的劳动力,特别是奴隶劳动力,愈来愈昂贵了。无怪乎意大利的城市魅阶级不能够同罗马城的大资本家互竞高下。大资本家的出现事实上就意味着科学农业的彻底毁灭。

这一点无需多加解释。象小普利尼这类的地主可能是很好的企业家,可能善于经营他们的一般业务,如买卖土地放债等等。但是,农业的繁荣决不能依靠他们这类人。他们从来不住在自己的田庄上,因为他们在城市里事务忙碌,同时他们从来不完全依靠某一个田庄上得来的收入,而以往城市资产阶级中多数人却都是如此。我们已经说过,他们这类人所持的是坐食年金者的态度。他们只希望麻烦越少越好,哪怕收入少些也不在乎。

要从土地上得到一笔相当可观而不太苛求的收入,最妥善的办法是把土地出租,而不是依靠奴隶用科学方法来从事耕种,因为后一种方式本人必须亲自精心管理。租佃土地之制在公元前一世纪时已曾为大地主采用过。在奥古斯都时期,包括革命军退役军人在内的城市资产阶级曾经取代过公元一世纪时的显贵,至少在意大利中部和北部是如此,而当这个阶级崩溃以后,租佃制又重新复活起来。这种制度当然意味着放弃科学经营方式。佃户,尤其是长期佃户,难得是好庄稼人,特别难得是酿造葡萄酒的好手。此外,意大利的谷物现在愈来愈少,所以种谷之利至少可与生产葡萄酒相等,而其危险性则较后者为小,其所需于地主和佃户双方的亲身照料也较少。

主要的困难是找寻佃户。从普利尼的经验和马尔恰耳的某些零星札记可以看出这些地主居然找足了他们所需要的那么多的佃户,近代学者对于这个事实总感到困惑不解。如果农民在格拉古兄弟时代即已破落殆尽,如果农民在公元前一世纪时已经绝迹而为大群奴隶所代替,那么,普利尼的佃户又从何而来呢?读者只要按照上面这个逻辑推论,就会看出我们不接受时下认为意大利农民业已绝迹的观点。在意大利南部,自从社会力战争以后,农民的人数无疑是减少了,尤其是在阿普利亚卡拉布里亚和布鲁丘姆,在康帕尼亚和萨姆纽姆也有一定程度的减少。

但是,在意大利中部和波河河谷地带,农民仍在居民中占大多数。他们之中有些人已经不再是自己那分田地的业主了,但他们仍住在原来的庄子或村子里,有的成了佃户,有的成了长工,在城市资产阶级的农庄上找活干。在葡萄园里固然是用奴隶来代替了他们,但意大利绝大部分地方并不是葡萄园而是大田,而大田都是由农民耕种的。除旧农户外,可能地主们又迁来了一些奴隶和免奴作为他们庄田上的佃户,因此农民人数也许还有所增多。尽管如此,要为大地产所有者的庄田找寻合适的和足够的劳动力仍然是难以解决的严重问题。意大利固然有农民愿意承佃大庄田的土地,但为数似乎不足以适应日益增加的需求,而且他们都是相当懒惰而效率不高的劳动者。然而,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大地主还是宁愿要佃户干活而不愿意要奴隶干活。

例如,普利尼只有在迫切需要人手之时才使用奴隶。他的庄田上的主要劳动力是佃户劳动力。赫特兰当然不会同意上面的陈述。他认为,佃户大多是一种监督奴隶劳动的监工,而奴隶劳动力则由地主供应。但是我们所有的史料中似乎没有任何地方说过,公元二世纪时的普遍现象是把土地分段佃给佃户而附上一张包括若干奴隶在内的财产清单。毫无疑问,普利尼并不把他的佃户当作中间人,而是当作直接耕种土地者,因为他们就是租佃给他们的那段土地上的主要劳动力。我们并不否认一个手头宽裕的佃户可能买一两个奴隶来帮助自己干活,也不否认某些地段出租时附有一张包括房屋。牲口、农具和奴隶在内的财产清单。近代的<土掌柜〉这类人在古代世界早已习见。但是,近代意大利有这种身分的人并不等于说近代意大利就没有农民了。

因此我们不得不认为公元二世纪时意大利存在着一个人数很多的农民阶级,其中大部分是佃农。他们构成与城市相对而言的村子和庄子里的居民,他们就是与<城里人相反的<庄汉〉和村夫。从斯塔丘斯和马尔恰耳的描写,从普利尼的品评,都可以看出这种意大利乡村居民形成一个低贱阶级,而这个阶级在公元二世纪时的地位同佃户在稍后一段时期中的地位、以及同农奴在整个欧洲中世纪时的地位并没有什么不同。举例来说,我们可以用马尔恰耳的笔记来说明公元三世纪时特雷韦附近的伊杰耳碑上相应的图像还可以用来说明四世纪时阿非利加的某些镶嵌细工上的图像。我毫不怀疑,这种地位并非较晚才有的。我深信,至少庞培的佃户在他们的靠主面前的身份同马尔恰耳那位当律师的朋友的佃户的身份是相同的。

从经济观点来看,二世纪时意大利最有意思的现象倒并不是存在农民阶层:意大利的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个不存在农民阶层的时期。令人注意的事实是:农民不再象他们过去那样是自耕农,而成为大地主的佃户了。因此他们在意大利的农业生活中占据了重要地位,甚至可以说居于首要地位。这个时候流行的农业经营方式既不是按科学方法经营的中型农庄,也不是由数以千计的套着锁链的奴隶来耕种的大田庄,而又重新是资本主义尚未发展以前曾经流行于意大利的那种农民分地段耕种的方式了。

那个时代和公元二世纪时所不同者在于:现在的农民地段变成了城里地主的产业,而耕地者变成了城里地主的佃户。中型农庄和由奴隶耕种的大田庄并未完全绝迹。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但是,这两种经营方式越来越过时了,它们只不过是残余现象,而不足以代表意大利农业的一般情况;要知道,在瓦罗时代、甚至在科卢梅拉时代,它们曾代表过农业一般情况,而在公元前四世纪和前三世纪时,代表农业一般情况的则是自耕农制度。

由此可见,意大利的乡村居民为数甚巨。他们在社会上和经济上自成一个阶级,低于那些经常住在罗马城或意大利其他城市中的地主所形成的阶级。在政治上当然并没有区别:意大利所有的居民统统是罗马公民,每一个人都属于与某个城市相关联的某个罗马公民团体。在政治上没有把意大利的公民划分级别,只有意大利北部情况特殊,那儿有许多阿尔卑斯山区的部落,按照罗马人的习惯说法,那些部落是附属力于意大利城市(布里克西亚。贝尔哥木姆科木姆、特里登土姆、特尔杰斯特、阿魁累亚)的,意思是说它们并未分享其所属城市的公民权。

但如前所述,即使在意大利北部,自从帝国初建之日起,就有一个趋势逐渐减少上面提到的这种附属民,而把他们并入城市的辖区之内,赐以罗马公民资格或拉丁公民资格。然而,实际上,那些庄子和村子里的居民,象都市里的无产者一样,被视为比住在城里的地主低贱得多的人。因此,有一个《村夫》后来成为佩利尼的一个城市苏尔莫纳的<市议员〉,这件事竟被认作值得一提的例外情形肆就社会地位而言夕意大利北部附属力部落的村夫和庄汉与意大利其它地区的同一阶层并无多大差异。

让我们转而考察外省。我们看到,有关外省社会组织的材料,特别是有关土地租佃方式和使用方式的材料,分配极为不均。我们对于某些行省(埃及、阿非利加和亚细亚)知之甚详,而对于另外一些行省则几乎一无所知。然而,必须从社会经济观点对所有较重要的罗马行省作一番综述。虽然已经屡次谈到罗马行省发展中的政治一面,即谈过它们的逐步都会化(部落和氏族、村子和庄子转变为以一个都市作中心的行政区域,由住在城市里的长官管理其行政人但是,却还一直未曾试图从社会经济观点对整个罗马帝国作一番综述,也很少对个别行省作过综述。

结语:

现在我们必须探究的是,与共和国时代相比,在帝国早期该岛的社会经济组织有何主要的特征。很难相信,西西里会象希腊和意大利那样把全境都划分成各个市辖区。显然,在腓尼基人和希腊人统治期间,该岛的腓尼基人地区以及内地大片地方并不是按照这种形式组织的。罗马人一直没有促使西西里全面都会化。他们不曾建立过一个新城市夕也丝毫不曾打算恢复已废的希腊城市。他们在腓尼基人地区还维持这样一种特殊情况,乃至保留埃里克斯地方那种亚细亚式的维纳斯神庙,这种神庙拥有大群事奉神的奴隶和占有大片的地面。从西塞罗对该岛的描写可以看出广罗马根据该岛的希腊城市对自己的不同态度将这些城市分成若干级别,并且,不论在腓尼基人地区或希腊人地区,罗马谨慎地掌握着那些不属于任何城市辖区的公地,以便将这种公地作为罗马民族的公地由罗马户籍官租给罗马公民和外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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